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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5-23/3910911.shtml
河源开庭审理当地首宗外国人涉嫌贩毒案
中新社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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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人ABAJUO CHIKE S.ERNEST贩卖毒品海洛因2000克,其中在其暂住的广州市白云区金碧新城小区房间内现场查获未卖出的毒品海洛因800克,据交代涉及金额近30万元人民币。
警方于去年6月抓获从ABAJUO CHIKE S.ERNEST处购买毒品后加工贩卖的惠州人王少凤(男),随后循线捕获尼日利亚人ABAJUO CHIKE S.ERNEST。被告人王少凤贩卖毒品海洛因2278.76克,其中现场查获未卖出的毒品海洛因378.76克。
据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诉称,被告人ABAJUO CHIKE S.ERNEST、王少凤和余红华等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暴利,以贩养吸,多次贩卖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进入宣判阶段,法庭将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依照相关的法律,充分考虑检察员和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宣判时间另行公布。
岳父女婿组团贩毒http://news.gd.sina.com.cn/news/20120524/1298735.html
首宗外国人贩毒要案昨日开庭审理 河源
本报河源讯(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殷水泉、张容)昨日上午,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贩毒团伙案,一位尼日利亚籍男子(中文名阿东,现年27岁)和另7名分别来自惠州、河源的被告人一起出庭受审。据悉,这是河源建市以来当地法院审理的首宗外国人贩毒犯罪的刑事要案。
在昨日庭审的这个贩毒团伙中,多名被告人有亲属关系,其中被告人王少凤还是同案受审被告人利志明的女婿。由于贩毒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昨日并未宣判。
案件: 黑人阿东贩毒达2000克
昨日上午9时许,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座无虚席。8名涉嫌在广州、惠州和河源三市的贩毒团伙被一一带上法庭公开审理。在这8名被告人中,其中一名尼日利亚国籍的黑人阿东引人注目。据庭审法官介绍,被告人阿东因贩卖毒品海洛因于2011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依法逮捕,阿东被捕前大肆贩卖毒品海洛因高达2000克,其中现场查获未卖出的毒品海洛因800克。据悉,被告人阿东是河源建市以来该院开庭审理的首位外国籍贩毒案犯。
据公诉机关(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诉称,被告人阿东与王少凤(男,30岁,惠州人)、余红华(绰号“华仔”,男,31岁,惠州人)、高俊强(绰号“阿强、左强”,男,38岁,惠州市人)、利志明(别名“利路生”,男,46岁,河源人)、李运英(绰号“肥婆”,女,29岁,河源人)、揭辽东(男,33岁,河源人)、廖春华(男,33岁,河源人)组成特大贩毒团伙成员,这伙人为牟取暴利或以贩养吸,多次在河源市境内参与贩卖毒品。
团伙: 被告有多人系亲属关系
据被告人王少凤供述,昨日和他同堂受审的被告人利志明是他的岳父,而他的岳母还因染上吸毒而身亡。在同日庭审的这个贩毒团伙中,还有多名被告人有亲属关系。
被告人王少凤称,他从被告人阿东那里购买毒品后,为牟取暴利,先后租了惠州市小金口镇一出租屋、惠州市惠城区长湖苑某出租屋作为毒品的加工地点,以高额报酬为诱惑,雇请被告人余红华、高俊强及石志远(另案处理)等人帮其加工毒品,然后按1:3的比例掺杂底粉、三唑仑等物,最后通过被告人余红华、高俊强及石志远将毒品贩卖给他人,毒品多数贩卖至河源市区和紫金县临江镇等地吸毒人员。
首宗外国人贩毒要案昨日开庭审理
2012-05-23 10:22 南方日报-南方报网 网友评论 条,点击查看http://gd.nfdaily.cn/bl/content/2012-05/23/content_46083140.htm
河源
本报河源讯(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殷水泉、张容)昨日上午,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贩毒团伙案,一位尼日利亚籍男子(中文名阿东,现年27岁)和另7名分别来自惠州、河源的被告人一起出庭受审。据悉,这是河源建市以来当地法院审理的首宗外国人贩毒犯罪的刑事要案。
在昨日庭审的这个贩毒团伙中,多名被告人有亲属关系,其中被告人王少凤还是同案受审被告人利志明的女婿。由于贩毒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昨日并未宣判。
案件: 黑人阿东贩毒达2000克
昨日上午9时许,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座无虚席。8名涉嫌在广州、惠州和河源三市的贩毒团伙被一一带上法庭公开审理。在这8名被告人中,其中一名尼日利亚国籍的黑人阿东引人注目。据庭审法官介绍,被告人阿东因贩卖毒品海洛因于2011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依法逮捕,阿东被捕前大肆贩卖毒品海洛因高达2000克,其中现场查获未卖出的毒品海洛因800克。据悉,被告人阿东是河源建市以来该院开庭审理的首位外国籍贩毒案犯。
据公诉机关(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诉称,被告人阿东与王少凤(男,30岁,惠州人)、余红华(绰号“华仔”,男,31岁,惠州人)、高俊强(绰号“阿强、左强”,男,38岁,惠州市人)、利志明(别名“利路生”,男,46岁,河源人)、李运英(绰号“肥婆”,女,29岁,河源人)、揭辽东(男,33岁,河源人)、廖春华(男,33岁,河源人)组成特大贩毒团伙成员,这伙人为牟取暴利或以贩养吸,多次在河源市境内参与贩卖毒品。
团伙: 被告有多人系亲属关系
据被告人王少凤供述,昨日和他同堂受审的被告人利志明是他的岳父,而他的岳母还因染上吸毒而身亡。在同日庭审的这个贩毒团伙中,还有多名被告人有亲属关系。
被告人王少凤称,他从被告人阿东那里购买毒品后,为牟取暴利,先后租了惠州市小金口镇一出租屋、惠州市惠城区长湖苑某出租屋作为毒品的加工地点,以高额报酬为诱惑,雇请被告人余红华、高俊强及石志远(另案处理)等人帮其加工毒品,然后按1:3的比例掺杂底粉、三唑仑等物,最后通过被告人余红华、高俊强及石志远将毒品贩卖给他人,毒品多数贩卖至河源市区和紫金县临江镇等地吸毒人员。